常熟市华夏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常熟市华夏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581破申29号
申请人: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7628560W。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达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常熟市华夏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报慈北路2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78887954XU。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季利刚,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审查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常熟市华夏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申请人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申请人常熟市华夏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常熟市华夏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芳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