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岱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岱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2801民初606号 原告:***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武陵国际建材城一期B栋4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1MA496BD08T。 法定代表人:***。 被告:湖北岱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3栋3层05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3J5W4P。 法定代表人:**。 原告***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湖北岱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2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双方已自行协商为由申请撤诉,系其对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90元,减半交纳345元,由原告***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