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森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4民终748-1号

本院于2020年5月19日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河北森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邯郸市瑞泰物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冀04民终748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冀04民终748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页倒数第三行“***,男”补正为“***,女”。

审判长  张增民

审判员  陈志明

审判员  冯 雪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  郭 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