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合缘绿色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合缘绿色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某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鄂0192执132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武汉合缘绿色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八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6年12月26日出生,住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区金融港惠园小区**号楼。公民身份号码:3715221986********。
关于申请执行人武汉合缘绿色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鄂0192民初358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在招商银行东营分行胜利支行账号为6214835460902552_20001的银行存款624832.77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任畅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