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1623执2056号
申请执行人:利辛县人民法院,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341623003185901K,住所地安徽省利辛。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和桩基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西办事处人民西路777号紫金城小区6商住楼6202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利辛县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和桩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
终结(2022)皖1623执205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磊
审判员 罗 凯
审判员 高 翔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