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告 知 事 项 通 知 书
(2022)黑0691执保2529号
****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2)黑0691民初388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二组收案后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冻结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32×××27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人民币14564828.53元,本案已以4600000.00元为限作冻结处理,实际冻结4600000.00元,超额冻结金额0.00元,冻结期限自2022/11/28至2023/11/28。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续行保全查封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自行承担不能继续查封的法律后果。
三、接受续行保全申请的人员为案件审理、执行法官。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