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鲁11执396号之十
申请执行人:青岛闰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汾河路45号1栋43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0C0N3F。
法定代表人:韩光利,总经理。
被执行人:*****航热力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二路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556734907Q。
法定代表人:宋方忠,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港信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碑廓木材加工园区园区二路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695443667Q。
法定代表人:齐凤菊,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海帝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高新区海帝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698085535F1-1。
法定代表人:王安胜,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卓越汇通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B栋9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743363275B。
法定代表人:迟斌,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港信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木材加工园区二路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688257719T。
法定代表人:齐凤菊,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B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787166353A。
法定代表人:王玉峰,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景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692011930E。
法定代表人:牟艳华,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市岚山华航水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玉泉二路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060428834E。
法定代表人:牟艳华,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小王坊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7139268765D。
法定代表人:赵为永,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凯航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西天津路南万基国际商住楼001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6680603533。
法定代表人:代利,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赛立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义和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0924633780。
法定代表人:宋惠文,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4年12月16日生,住日照市岚山区。
被执行人:宋厚杰,男,汉族,1976年7月4日生,住日照市岚山区。
被执行人:王玉珍,女,汉族,1975年6月29日生,住日照市岚山区。
被执行人:牟艳华,女,汉族,1975年4月18日生,住日照市。
被执行人:宋方忠,男,汉族,1953年11月8日生,住日照市。
原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与*****航热力有限公司、日照港信能源有限公司、日照海帝电器有限公司、山东卓越汇通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港信物流有限公司、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景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华航水务有限公司、江苏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凯航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赛立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宋厚杰、牟艳华、王玉珍、宋方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日照市德信公证处于2018年9月25日作出的(2018)鲁日照德信证经字第71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原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18年10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案号为(2018)鲁执80号,后指定本院执行,案号为(2018)鲁11执396号。
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11月19日、11月27日分别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均报告了财产状况,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本院于2018年11月14日作出(2018)鲁11执3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牟艳华在日照市岚山华航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1200万元、在日照景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1000万元;冻结被执行人日照港信能源有限公司在山东港信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8000万元;冻结山东港信物流有限公司在山东港信木材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1400万元、在山东港信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1200万元;查封被执行人宋方忠名下位于日照市××区××、观海路××花园××单元××、××、××、××、××、××房产;查封被执行人牟艳华名下位于日照市××小区××楼××单元××房产;查封被执行人牟艳华名下位于日照市山海××教授花园××单元××、××房产;查封被执行人牟艳华名下位于日照市城市花园××单元××房产;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日照市太公××路北××单元××房产;查封被执行人日照凯航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国际大厦001幢03单元1901、1902号房产;查封被执行人宋厚杰名下位于日照市清华德赛国际公寓019幢3单元3-106、3-201、3-301号房产;查封被执行人日照凯航热力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区玉泉一路××街××单元××、××房产;查封被执行人宋厚杰名下鲁L×××××号、被执行人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名下鲁L×××××、鲁L×××××、鲁L×××××号、被执行人日照海帝电器有限公司名下鲁L×××××号、被执行人日照港信能源有限公司名下鲁L×××××、鲁L×××××号、被执行人*****航热力有限公司名下鲁L×××××、鲁L×××××、鲁L×××××、鲁L×××××、鲁L×××××、鲁L×××××、鲁L×××××、鲁L×××××、鲁L×××××、鲁L×××××号、被执行人日照景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鲁L×××××号汽车。
2018年11月14日,本院作出(2018)鲁11执39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禁止被执行人日照海帝电器有限公司转让其享有的申请号为CN201410425377.1、CN201410309714.0、CN201410295118.1、CN2014110315041.X、CN201410263542.8五项专利权。
2018年11月23日,本院作出(2018)鲁11执39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宋方忠名下位于日照市××区圣岚路××单元××、××、××、××、××、××房产及××日照市××区××头街道××村日房权证岚字第××号项下房产;查封被执行人宋方忠名下位于日照市太公××路××单元××、××、××房产;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日照市河左岸小区××单元××、××房产;查封被执行人*****航热力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岚山环保分局北侧日岚国用(2013)第000248号项下土地使用权;查封被执行人*****航热力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区××街居委日岚国用(2013)第000680号项下土地使用权;查封被执行人日照海帝电器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区××国道东××东国用(2011)第858号、日东国用(2010)第2025号项下土地使用权;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港信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区××铁路北侧、园区××以西日岚国用(2010)第1445号、日岚国用(2012)第000358号项下土地使用权;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赛立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区园区××路东侧日岚国用(2015)第000897号项下土地使用权。
2018年11月27日,本院作出(2018)鲁11执39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日照海帝电器有限公司在日照海帝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1000万元;冻结被执行人宋方忠在*****航热力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3000万元;冻结被执行人牟艳华在日照市岚山天航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1350万元;查封被执行人日照凯航贸易有限公司名下鲁L×××××、鲁L×××××、鲁L×××××号、被执行人山东港信物流有限公司名下鲁L×××××、鲁L×××××、鲁L×××××、鲁L×××××号、被执行人王玉珍名下鲁L×××××号、被执行人山东赛立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鲁L×××××、鲁L×××××、鲁L×××××、鲁L×××××、鲁L×××××号、被执行人**名下鲁L×××××、鲁L×××××、鲁L×××××、鲁L×××××、鲁L×××××号、被执行人山东卓越汇通能源有限公司名下鲁L×××××、鲁L×××××、鲁L×××××、鲁L×××××、鲁L×××××号汽车、被执行人*****航热力有限公司名下鲁L×××××号大型车辆。
2018年11月29日,本院作出(2018)鲁11执396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宋厚杰在日照凯航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1200万元;冻结被执行人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在***山农商银行持有的股权2316.76万元;冻结被执行人王玉珍在日照市岚山天航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150万元;查封被执行人*****航热力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区日岚国用(2013)第000248号、日岚国用(2013)第000680号项下土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
2018年11月30日,本院作出(2018)鲁11执396号之六执行裁定书,禁止被执行人江苏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享有的申请号为CN208108155U专利权、禁止被执行人山东赛立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转让其享有的申请号为CN206614810U、CN206513209U、CN206513226U、CN206513227U、CN106827590AU、CN205422387U专利权;禁止被执行人山东赛立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转让其享有的商标类型为19建筑材料、注册号为14840105商标专用权;禁止被执行人山东港信物流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商标类型为39运输储藏、注册号为14576885商标专用权;禁止被执行人日照海帝电器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商标类型为9科学仪器、注册号为8559515、8560098、84349367975133的商标专用权。
2018年12月6日,本院作出(2018)鲁11执396号之七执行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
2018年12月20日,本院作出(2018)鲁11执396号之八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宋方忠名下位于日照市××区海德花园001幢01单元1506、1507、1508、1509、1510号房产及日照市××区岚山头街道周庄子村日房权证岚字第××号项下房产、位于日照市太公二路荣安一品蓝湾007幢01单元101、201、301号房产的查封。
2020年9月8日,本院作出(2018)鲁11执396号之九执行裁定书,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为青岛闰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现申请执行人青岛闰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本院提交执行和解协议与结案申请,申请执行人已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还款协议且被执行人正在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鲁11执3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钱守吉
审判员 山世增
审判员 张卫华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刘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