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赛立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某某*航热力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鲁11执396号之九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住所地:日照市海曲中路6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868401191F。
负责人:秦桂萍,行长。
被执行人:*****航热力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二路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556734907Q。
法定代表人:宋方忠,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港信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碑廓木材加工园区园区二路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695443667Q。
法定代表人:齐凤菊,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海帝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高新区海帝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698085535F1-1。
法定代表人:王安胜,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卓越汇通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B栋9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743363275B。
法定代表人:迟斌,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港信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木材加工园区二路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688257719T。
法定代表人:齐凤菊,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B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787166353A。
法定代表人:王玉峰,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景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692011930E。
法定代表人:牟艳华,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市岚山华航水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玉泉二路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060428834E。
法定代表人:牟艳华,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小王坊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7139268765D。
法定代表人:赵为永,总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凯航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西天津路南万基国际商住楼001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6680603533。
法定代表人:代利,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赛立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义和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0924633780。
法定代表人:宋惠文,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4年12月16日生,住日照市岚山区。
被执行人:宋厚杰,男,汉族,1976年7月4日生,住日照市岚山区。
被执行人:王玉珍,女,汉族,1975年6月29日生,住日照市岚山区。
被执行人:牟艳华,女,汉族,1975年4月18日生,住日照市。
被执行人:宋方忠,男,汉族,1953年11月8日生,住日照市。
第三人:青岛闰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汾河路45号1栋435室。
法定代表人:韩光利,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与*****航热力有限公司、日照港信能源有限公司、日照海帝电器有限公司、山东卓越汇通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港信物流有限公司、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景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华航水务有限公司、江苏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凯航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赛立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宋厚杰、牟艳华、王玉珍、宋方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第三人青岛闰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并提供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三人青岛闰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及单户资产处置公告、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第三人与各被执行人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等材料。
经审查,第三人青岛闰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在本案执行中案涉债权已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转让给第三人,各被执行人已知悉该债权转让行为并签订和解协议。作为案涉债权的受让人,青岛闰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变更第三人青岛闰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钱守吉
审判员  山世增
审判员  张卫华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刘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