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尚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尚环境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0108执保553号

深圳市爱尚环境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爱尚环境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2019年12月30日生效的(2019)桂0108民初3183号之一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12月31日解除被申请人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万元为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793201552000000390)的冻结措施。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桂0108民初318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