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金瑞特门窗有限公司

泰安金瑞特门窗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12执保2268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泰安***门窗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辛甸社区居民委员会

申请人泰安***门窗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辛甸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民初3251号之一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0年10月21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解除对被申请人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辛甸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济南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的冻结;解除对申请人泰安***门窗有限公司向本院交纳的担保金的冻结。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民初32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峻岭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栾绍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