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2执8330号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医学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1690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执行标的:支付案款1842916.5元及逾期利息,执行费20829元。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1842916.5及执行费用20829元,已将案款1842916.5元向申请执行人发还,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并申请终结执行本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12民初1690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12执8330号之二
西安医学院: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医学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1690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执行标的:支付案款1842916.5元及逾期利息,执行费20829元。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1842916.5及执行费用20829元,已将案款1842916.5元向申请执行人发还,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并申请终结执行本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12民初1690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0二0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