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盛缘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汇盛缘科技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12民初8236号 原告:***,女,1982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槐荫区。 被告:北京汇盛缘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云杉路1号3幢2层201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北京汇盛缘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于2021年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北京汇盛缘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并无不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  判  员   张 立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