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在“新江湾城1号作品”二期二标工程中封堵马路群体闹访事件,被纳入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良企业名单,同时取消两年内参加各类创优评比申报资格,属于上海市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一年内不予批准,并责令根据劳务用工的规定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整改期限为12个月,整改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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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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