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327执2036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盈通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四川盈通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5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282元,其中,执行标的为6207元,诉讼费25元,执行费50元,关于本案利息部分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8月25日将该案执行标的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327民初15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