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4民初2076号
原告:上海乡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光泰路1899号2幢1649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捷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捷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封美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翔封路85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告:汪述坤,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
上列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上列当事人间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疫情影响,致当事人无法正常到庭,故本案暂无法进行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及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祁 程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