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视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上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大视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4民初9026号 原告: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80号1幢第1层01、02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系原告公司员工。 被告:山东大视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吉品商业街13号楼住宅东1**5层东户。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大视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17日立案。审理中,原告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于法无悖,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