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亿嘉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亿嘉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陕0702执308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陕西亿嘉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汉台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孟露,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汉族,19XX年XX月XX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住汉中市汉台区。
陕西亿嘉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1、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息171980元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负担案件执行费2480元。以上款项共计174460元直接交纳至本院。2021年8月24日,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如下:1、被执行人***因在本院有其他案件,即原告***与被告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师家坪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七里街道办事处师家坪村民委员会向被执行人***支付后,由***在2021年12月底之前付清本案案款;2、申请执行人陕西亿嘉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所有强制执行措施;3、如若被执行人***未按照付款约定,申请执行人可恢复执行;4、本案执行费248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该协议履行期限较长,本案终结执行,在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陕0702执30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苟 汉 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王 春
书 记 员   唐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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