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博生物医学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房金兰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402执4187号

申请人江苏苏博生物医学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杰作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7日作出的(2020)鲁0402民初236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权利人***于2020年9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本院认为,该案需要长期履行,可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

终结(2020)鲁0402民初2367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冯兴国

审判员  付 杰

审判员  尤荣杰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赵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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