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邵阳苏宁易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502执48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邵阳苏宁易购有限公司,住所地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建设南路。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关于江苏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邵阳苏宁易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湘0502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01月04日立案执行。现已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要求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