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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开元标牌有限公司与隆德县公安局定作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宁0423执444号

永康市开元标牌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执行的(2017)宁0423执444号定作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隆德县公安局已履行完毕,申请人已领取执行款,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