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美电梯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华美电梯装饰有限公司、益阳资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湘0903执212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上海华美电梯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益阳资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湘0903民初9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益阳资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上海华美电梯装饰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向其支付电梯工程尾款1369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向申请执行人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益阳资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上海华美电梯装饰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如发现被执行人益阳资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上海华美电梯装饰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0年10月19日,本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未持有股票证券、未登记车辆、无收益类保险。通过向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下查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益阳资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登记了坐落于益阳市高新区××路××号“银城壹号”2804等多处未售不动产,但经查实均已被另案查封。 本院在执行有关于益阳资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益阳资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程国际大酒店、益阳资华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列案件过程中,查明案件纠纷涉及出售“产权式商铺”和“产权式客房”后回购、出租、办证,未支付回购款、租金、违约金;经营酒店采购货物材料、雇佣人员,拖欠货款、工资等,另外被执行人因开发房产向银行贷款未清偿,抵押建设用地、拖欠维修基金及税费。以上债务数额已达数亿元,被执行人在短时间内无力清偿,本案立案执行的案件中部分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并签订书面协议,均未执行完毕。酒店客房、餐饮是目前被执行人的唯一营收项目,扣除正常运营成本后收入远不足以支付所欠回购款、租金、货款、工资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履行能力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文 武 审 判 员  李科举 审 判 员  龚盛林
代理书记员  姚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