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大迪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海滨实业有限公司、**市大迪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082执恢169号
申请执行人:**海滨实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市大迪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海滨实业有限公司与**市大迪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082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2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对案款给付达成和解长期履行,故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082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肖辉晓
审判员  谭宁宁
审判员  江佳鑫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许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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