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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名特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与宝厦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沪0118民初23552号
原告上海名特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宝厦集团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因案情需要,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周冬英 人民陪审员 杨文华 人民陪审员 葛玉芹
法官 助理 周 莹 书 记 员 姚敏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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