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六安市金安区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广电)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111执795号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六安市金安区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
关于本院执行的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与六安市金安区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按(2018)皖0111民初10382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