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沂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323执570号之十八
被执行人: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77488922H,住所地: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六路669号;电话:15882433804。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3月25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39×××79账户内余额人民币119392.13元,现因为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39×××7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467140.56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加贵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陈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