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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9执55号
申请执行人: 江苏誉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舟山美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江苏誉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舟山美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商事仲裁一案,被执行人应支付执行款合计3004275.1元,已全部交至本院。被执行人舟山美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