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裕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华亭镇万坂村幸福家园大门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且不按照招标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拟被罚款人民币5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11-23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深圳市华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8月诚信信息
深圳市华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厦门博达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2月诚信信息
厦门博达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赛格瑞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6月诚信信息
新疆赛格瑞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