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邓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381执594号
申请执行人:***,女,生于1976年6月6日,汉族,住南阳市。
被执行人:河南润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
法定代表人:常通,该公司副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润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住所地邓州市。
法定代表人:丁梦亚,该公司副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润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润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邓州市分公司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