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力源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博洋恒发光缆有限公司;沈阳力源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执保167号
新疆博洋恒发光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沈阳力源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7563294.1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至此,新疆博洋恒发光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民初107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长  廉光强
执行员  原宏斌
执行员  贺 颖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哈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