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2426执645号
***、吉林市永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吉林市永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安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安劳人仲字〔2023〕第15号仲裁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3月27日立案,执行标的130000元。
本案在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吉林市永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吉林市永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向***自动履行13000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吉2426执645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