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星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淄博市淄川星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韩圣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鲁0302执恢3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市淄川星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被执行人: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韩圣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淄博市淄川星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韩圣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淄民一终字第356号民事调解书于2018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予以立案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本案执行标的2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执行标的7870元。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2月7日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淄民一终字第35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执行完毕。
审判长 李 钊
审判员 何双全
审判员 孙即桁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刘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