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建信(福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联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世鸿(福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闽0902民初1067号
原告福建联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被告世鸿(福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因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福建联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黄常凯
书记员  黄彩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