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远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莫朗(江苏)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苏0305执保275号
申请人莫朗(江苏)电气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远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莫朗(江苏)电气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远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05008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远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05008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长  吕家峰 审判员  郑仰会 审判员  王亚东
书记员  杨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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