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木奇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山顶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淳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127执752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xxx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杭州千岛湖xxx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xxx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千岛湖xxx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强制执行,共执行到位案款240000元、案件受理费2450元、执行费57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