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威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阳威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1330执224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5年4月18生,汉族,住南阳市宛城区。 被执行人:南阳威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总经理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南阳威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申请再审,需等待再审法律文书作出后另行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为此撤销本案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豫1330执224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元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