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粤0304执21746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善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伴绿路6号101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BW5F6R。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广兰道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5606R。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广东善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民初131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7月4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上述生效文书执行完毕,本案依法可结案并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民初1319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李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