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苏0105执恢29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富煌电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中创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南京中创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105破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苏0105执恢2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 判 长 盛云峰
审 判 员 王生奇
审 判 员 彭鸣俊
法官助理 孔 燕
书 记 员 张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