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恒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天恒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7执812号
***、山东天恒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山东天恒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伟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济南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5月16日作出(2021)济仲裁字第3736号裁决,裁决:天恒伟业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行支付给***5072851.09元。该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天恒伟业公司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6月1日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裁定扣划天恒伟业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5125615.09元(其中52764元为执行费)至本院专案账户。天恒伟业公司领取执行案款5072851.09元后,放弃剩余债权,并申请本案按执行完毕结案。基于债务已履行完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结案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