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2执6942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亿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7号1号楼509-82。
法定代表人:袁金,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双港工业区优谷产业园55号楼1门301室。
法定代表人:岳志伟,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兴泰聚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商业街鑫旺里69号201-10。
法定代表人:樊涛,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亿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兴泰聚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本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贾莉松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 张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