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实安装有限公司

华实安装有限公司、*****假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湘08执监1号
申请执行人:华实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G0402室。
法定代表人:张云
被执行人:*****假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慈利县三官寺乡土家族乡新街02号。
法定代表人:程广学
被执行人:深圳市**假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保辉大厦辅楼6-G1。
法定代表人:程广学
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的(2023)湘0821执恢45号申请执行人华实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假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假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提级执行申请,本院于2023年2月9日立案受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案件符合提级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1条、《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慈利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0821民初1133号民事判决由本院执行。
慈利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卷宗材料3日内移送本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长 郭攻玉
审 判 员 阳 勇
审 判 员 肖昌全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法官助理 宁晓锋
书 记 员 庹 俊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71、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第7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认为需要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的,可以裁定提级执行、指定执行。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本院的执行案件,认为需要指定执行的,可以指定执行。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函示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函示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的案件,应当裁定指定执行、提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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