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拓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全应、福建省拓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清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闽0181执4137号
**应(申请执行人)、福建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应与福建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6270.4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福建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57014.48元。至此,**应(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福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融劳仲决(2021)102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