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宏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钢筋原材料未经复试检验进行使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被罚款135000元,公示截止期: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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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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