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雷上半导体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雷上半导体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某某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06民初16428号 原告:上海雷上半导体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横栏镇新丰村干货市场后面正信路右边第3卡。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雷上半导体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7日立案。原告上海雷上半导体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诉讼。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雷上半导体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雷上半导体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周 玥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