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永福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兄弟包装材料行、深圳市宝安永福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322执保368号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兄弟包装材料行、深圳市宝安永福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兄弟包装材料行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宝安永福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兄弟包装材料行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深圳市宝安永福实业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保全。本院于2021年6月19日立案受理后,已依法对被申请人深圳市宝安永福实业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现已保全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