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万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白山市万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602执保913号
白山市万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白山市万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案件申请执行的事项为:对被申请人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白山市新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3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本院立案执行,已于2021年9月28日向协助单位及双方当事人送达(2021)吉0602财保111号民事裁定书。至此,白山市万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602财保111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