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齐能保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白云区黔辉逢缘建筑材料租赁站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黔0113执保345号
***黔辉逢缘建筑材料租赁站、贵州齐能保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2130号申请人***黔辉逢缘建筑材料租赁站与被申请人贵州齐能保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齐能保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330958.51元,冻结时间一年,从2021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6日止。
案件如需续冻、续封,请在期限届满前七日至三十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丁亮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李茂华
书记员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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