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齐能保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鹏龙建筑器材有限公司、贵州齐能保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112执231号
本院立案执行贵州鹏龙建筑器材有限公司与贵州齐能保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贵州齐能保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已向申请人贵州鹏龙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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