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兴洋机械有限公司

某某、天津港兴洋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津0116执2069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66年11月29日出生,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被执行人:天津港兴洋机械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技术产业园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M-20-30,组织机构代码60089954-X。
法定代表人:张茂林,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港兴洋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津0116执206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吕国欣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喜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