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顺物联网有限公司

日日顺物联网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12执577号
申请执行人日日顺物联网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法定代表人解居志,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2年9月7日出生,住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被执行人张海芃,男,汉族,1975年5月19日出生,住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
被执行人周建臣,男,汉族,1976年11月17日出生,住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唐海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日日顺物联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海芃、周建臣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日日顺物联网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212执577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吴志坚
审判员  王思清
审判员  徐春雷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于丰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