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岳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苏岳建设有限公司、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881执482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苏岳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6944830502。

被执行人: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750041506E。

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皖1881民初4576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受理后,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给付义务为由请求撤回执行,经审查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2019)皖1881民初457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赵文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汪伟

书记员魏岚